大專程度義務役預備軍士官考試,簡稱「預官預士考試」、「預官考試」,是中華民國政府依照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所實行的服役方式,主管機關為國防部,開放予合乎標準且尚未服義務役的男子,錄取者受訓及格後,在服役時任少尉預備軍官、下士預備士官。軍、士官役男具備現役軍人身分,受軍法管制;退伍後身分為後備役軍、士官,依法接受各軍種國防主管機關實行召集。一般來說,行政院海巡署預官在退伍後,改列為陸軍召集。由於中華民國國軍基層幹部的不足,會使部隊無法正常運作,每年各類軍事學校班隊所畢業任職的幹部,無法補足部隊缺額,所缺之職位就由「預官考試」來補足,但因預備軍官缺額並不甚多,故錄取人數通常相當稀少,而士官較容易考取。2000年代以前中華民國政府原本僅有招考預備軍官,如有士官需要,則由各部隊將「可堪造就之士兵」送往士官班隊受訓,成為士官。後由於兵額漸少,不需要過多軍官,2002年後遂開始招考預備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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