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序
鑑於古今象棋譜,所列殘局中,經常可以發現,下列三種情形者,其數亦復不少!
(一)殺局:格調低一級。
(二)內容:具備精妙演變而原譜註解未盡完善者。
(三)新解:即與原譜註解有異的結論。
由於若文素對象棋殘局深具特殊偏好,所以凡屬以上三種情形,都加列入個案而成為改進的目標。
至於最初動機,一為好玩,二為滿足個人創意的表現。因若文還有自知之明──自創新局,天資所限,無法達成,乃求其次矣。
後來由於承受長輩、儒家思想的薰陶,而稍明事理,如創局(業)不易,如飲水思源,如凡事莫忘一脈相承的真義等等。
更逢近年來,朝野有識人士極力提倡復興中華文化聲中,象棋既能自古「琴棋書畫」並列,即純屬國粹矣。因此若文乃不耑愚陋而毅然發表拙作的由來。
鍾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