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初等考試規則修正:交通部公路總局為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極需交通行政相關人才,考試增設『交通行政』科別,以符用人機關所需。102的初等考試將首度招考交通行政類組,無學歷限制18歲以上即可考,只考選擇題,與鐵路科目相近,多準備一科即可增加一次上榜機會。101年地方特考「交通行政」缺額破新高,首波缺額出爐,「交通行政」類三等缺額計16名,以高雄市的8名最多,四等計7計,合計23名,比100年的地方特考「交通行政」類首波缺額增加70%;預期之後還會有第二波增加缺額。鼎文預估101年地特及102年高普考仍有不少缺額,若錯過今年考試,可以把握下回。
★交通行政介紹:
交通行政其業務範圍非常廣泛,包括了路政、電政、郵政、航政、觀光行政、運輸行政、氣象行政等。
交通行政包含業務範圍 |
路政 |
含鐵路、公路及大眾捷運系統之監理與營業管理等 |
電政 |
含公私營專用電報、電話、電視、廣播、資訊網路、電信交通事業及電信號碼頻率相關電信資源使用之規劃、指配、監督管理等 |
郵政 |
含郵件傳遞、儲金、匯兌及簡易人壽保險等 |
航政 |
含海運、空運、港務及有關航務行政等 |
觀光行政 |
含觀光事業之規劃辦理等 |
運輸行政 |
含鐵路、公路、大眾捷運系統、海運及空運等方面之客貨運輸等。 |
★工作性質與分發單位
目前「交通行政」類科及格人員主要的分發單位,可以區分成為兩大類,其一是一般的「交通行政」單位,另一者則為「交通事業」單位,兩者最大的區別,便是兩者任用的法源不同。交通行政相關業務如:公務運輸管理、違反交通管理事件案件控管、交通運輸政策研擬及相關業務之執行
交通行政(依照公務人員任用制度) |
交通事業(依照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
主要機關包括有「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交通部中央氣象局」、「交通部觀光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中央機關或是其所屬單位。地方的交通行政機關(或單位),則包括如「臺北市政府捷運局」、「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臺北縣政府交通局」、「臺北縣政府旅遊局等機關(或單位)。 |
依照「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第2條:「本條例所稱交通事業人員,指隸屬交通部之事業機構從業人員」機關單位如下列:
「交通部公路總局」、「交通部基隆港務局」、「交通部臺中港務局」、「交通部高雄港務局」、「交通部花蓮港務局」、「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交通部臺灣鐵路貨物搬運股份有限公司」等。 |
★交通行政投考組合【選擇題】
考試類別 |
投考類組 |
應考科目 |
共同考科 |
專業考科 |
初等考試 |
交通行政 |
1.國文(含公文格式用語)
2.公民與英文
3.運輸學大意 |
4.交通行政大意 |
台鐵佐級 |
運輸營業 |
4.企業管理大意 |
台鐵佐級 |
車輛調度 |
4.鐵路法大意 |
初等考試 |
一般行政 |
1.國文(含公文格式用語)
2.公民與英文 |
3.法學大意
4.行政學大意 |
地特五等 |
司法五等 |
錄事 |
3.法學大意
4.民訴與刑訴大意 |
★交通行政投考組合【申論/混合題型】
考試類別 |
投考類組 |
應考科目 |
共同考科 |
專業考科 |
地方三等
高考 |
交通行政 |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
3.運輸學 |
4.運輸規劃學
5.運輸管理學
6.運輸經濟學
7.交通政策
8.交通行政 |
鐵路高員 |
運輸營業 |
4.鐵路法
5.經濟學
6.民法
7.企業管理
8.行政法 |
地方四等
普考 |
交通行政 |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
3.運輸學概要 |
4.運輸經濟學概要
5.運輸管理學概要
6.交通行政概要 |
鐵路員級 |
運輸營業 |
4鐵路法概要
5.民法概要
6.企業管理概要 |
初等 |
交通行政 |
1.國文(含公文格式用語)
2.公民與英文
3.運輸學大意 |
4.交通行政大意 |
鐵路佐級 |
交通行政 |
4.企業管理大意 |
★交通行政專業科目關係圖
鼎文公職的交通行政,是由交通博士許博士親自規劃,許博士在補教業學經歷全國第一,且是第一個三榜(交通博士、交通行政高考及格、交通工程技師錄取),錄取率也稱霸全國,雖然錄取缺額較一般行政等熱門類科少些,但因報名人數少,錄取率反而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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