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第77期主頁】             發報日期:2011.11.11 (五)

.焦點主題
 你「農」我農,幸福相約省「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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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鼎文公職 面/函授課程折價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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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16.19 初等/移民/農會/鐵路免費說明會

繼2009年農會招考之後,睽違以久的農會又再度放出缺額,並於明年四月考試,此次新進人員的缺額高達314名,加上準備科目只有4科,共同科目為國文(論文及應用文)與農會法(含施行細則),另兩科則為專業科目,其考科範圍少又好準備,所以不論您是剛出社會的新鮮人或是想轉職的工作者,選擇工作穩定、福利優渥的農會,是您最好的選擇!

【報名資訊】

報名日期:100 / 11/ 28~ 12 / 2
筆試日期:新進人員-
101 / 4 / 1升等人員-101 / 4 / 8
口試日期:新進人員-由農會另行通知
報名方式:
農會報名方式較其他考試特別,必須要親自到該地區出缺的農會報名,由該地區的農會審查報考人資料,審查合格後,該農會統一將報考資料向臺灣省農會報名
→購買報名書表期間:100 / 11 / 9~ 11 / 20
考試地點: 101 / 3 / 20採登報方式告知(聯合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

【招考職等 / 應考資格】
1. 新進人員:招考六職等以上,七、八職等及九職等以下3種類別。
2. 升等人員:(均以100年12月2日為計算服務年資截止基準日)
(1)第六職等升等考試:限農會現職第七職等人員符合應具資格標準表第六職等應考資格
   並服務滿三年以上者,經服務農會審查列冊向省農會報名,於複審合格後參加考試。
(2)技工、工友晉升職員:限編制內技工、工友服務滿三年以上之現職人員。

3 . 招考職等-應考資格表:

職等
應考資格
1.曾任農會職務七職等三年以上,並經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升等考試及格者
2.獲相關類科碩士以上學位或高等考試相關類科及格其任主管職務者至少須有一年以上工作經驗
1.曾任農會職務八職等三年以上者
2.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相關學系畢業
3.專科學校相關學科畢業或普通考試相關類科及格,並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農民團體相關職務相當委任以上職務四年,高中(職)學校相關學科畢業,相當委任以上職務六年以上者
1.曾任農會職務九職等三年以上者
2.三年制相關學校相關學科畢業或普通考試相關類科及格者
3.二年制或五年制專科學校畢業,並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農民團體相關職務相當委任以上職務二年以上者,高中(職)學校相關學科畢業,相當委任以上職務四年以上者
1.曾任農會職務十職等三年以上者
2.二年制或五年制專科學校相關學科畢業
3.高中(職)學校相關學科畢業,並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農民團體相關職務相當委任以上職務二年以上者
1.曾任農會職務十一職等三年以上者
2.高中(職)學校相關學科畢業,並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農民團體相關職務相當委任以上職務一年以上者
十一
1.曾任農會職務十二職等三年以上者,2.高中(職)學校相關學科畢業
十二
高中(職)學校畢業者

4. 男性限役畢或免役者可報考。

【考試題型 / 分數計算】

考試題型:採選擇、是非、填充、問答題型,確切的考試題型請依當年度考試為主。
考試方式:筆試 +
口試
新進人員-成績計算公式:
【(筆試總成績(或加分後筆試總成績))/( 科目數) × 70%】+【口試成績 × 30%
→每科滿分為100分,如有一科為0分或筆試成績低於該類科到考人數之總平均數者,均不予錄取。
加分優惠:
A.原住民向山地(合併)農會報名參加新進人員考試,按筆試總分優待加分10%(錄取後須在山地鄉
服務者為限)。
B.現職人員參加升等考試者依成績總分按最近十年(即97年度以前)每一年度考核成績甲等以上加分1%,乙等加分0.5%。
C.各農會現職技工、工友參加本次新進人員考試時,依照服務農會年資每滿一年優待加分1%,半年以上(含半年)未滿一年者優待加分0.5%,未滿半年者不予加分,最高以5%為限。

應考科目

1. 新進人員:

類 別
考 試 科 目
報考科系限制
共同科目
(2科)
專業科目(2科)
企業管理類
會務行政
1.國文(論文
及應用文)
2.農會法及
其施行細則
企業管理
民法概要
不限
農地銀行
土地仲介與
移轉稅賦概要
農地利用法規概要
農業推廣類
農事、四健推廣
農業推廣學
農業概論
農業相關科系
家政推廣
.農業推廣學
家政學
家政相關科系
休閒旅遊
休閒遊憩概論
農業概論
觀光、休閒、餐飲、教育、文學等相關科系
經濟事業類
共同供運銷
企業管理
農產運銷
不限
加工製造
工業管理
食品加工
金融業務類
信用業務
貨幣銀行學
會計學
不限
財務管理類
財務管理
會計學
不限
保險業務類(含家畜保險
、一般保險、健康保險)
保險學
民法概要
不限
資訊管理類
電腦概論
程式設計
不限

2. 升等人員:

類 別
考 試 科 目
附註
共同科目(2科)
專業科目(1科)
企業管理類 會務行政 1.國文(論文及應用文)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會務行政有關實務
農業推廣類 農事、四健推廣 農業推廣教育實務  
家政推廣  
休閒旅遊  
經濟事業類 共同供運銷 供運銷業務實務
加工製造 食品加工實務  
金融業務類 信用業務 農業金融法規與
信用業務實務  
財務管理類 財務處理辦法與實務  
保險業務類(含家畜保險、一般保險、健康保險) 保險業務實務  
資訊管理類 資訊管理實務程式設計  

*附註:技工、工友晉升職員僅招考三個類別 (上表※者)

【任用轉調】
錄取人員非經試用6個月期滿正式聘用者不得轉任至其他農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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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館前班:台北市館前路2號5F之1(新光三越旁) (02)2331-6611   台 中:台中市中山路27號2樓     (04)2220-3535 
 重慶班: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69號1F       (02)2331-0905  中 壢:桃園縣中壢市中正路264號1F  (03)425-4978
 台 北: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之1號1樓    (02)2312-1200  嘉 義:嘉義市中山路500號1F     (05)225-1368
 新 竹:新竹市東門街96號B1         (03)523-8299   高 雄:高雄市中山一路263號1F    (07)286-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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