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第67期主頁】                發報日期:2011.06.24 (五)

.焦點主題 
開放陸客自由行,移民特考即將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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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文公職 面/函授課程折價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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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6/30.7/2.7/5.7/9臺灣菸酒/台灣銀行/移民特考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

陸客自由行開放後的陸客人數增加,未來面臨業務量膨脹的問題,移民署表示,今年初已向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提出專案請增人力的需求,初期預計增加人力572名,人事行政局也表示將配合解決人力不足問題;另外,現正規劃移民行政人員特考,報請考試院辦理。(資料來源:中央社)

【工作內容介紹】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移民行政之知能,對入出國、移民及人口販運防制政策、移民輔導、停留、居留與定居之審理許可、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與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之入國(境)審理、難民認定、庇護與安置管理、入出國(境)證照之查驗、鑑識、許可與調查處理、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規定之查察、收容、移送、逮捕、強制出國(境)及驅逐出國(境)、危害國家安全之情報蒐集、反情報偵防、促進與各國入出國及移民業務之合作聯繫、移民人權之保障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應考資格介紹】

三等考試: 年滿18歲以上,大學以上畢業(男需役畢或免役)
四等考試: 年滿18歲以上,高中職以上畢業(男需役畢或免役)

等別
類別
應考資格
三等考試
移民行政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四等考試
移民行政 一、具有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應考科目及題型】


等別
試別
類科
應考科目
考試題型
三等考試 第一試 移民行政 一、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二、法學知識與英文 測驗式試題
三、行政法 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四、移民人權與犯罪偵查 申論式試題
五、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六、社會工作與移民實務 申論式試題
七、外國文(英文、日文、西班牙文、法文、韓文、葡萄牙文、越南文、泰文、印尼文、德文、俄文,兼試移民專業英文。) 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第二試 體能測驗(以心肺耐力測驗一千二百公尺跑走實施) 及格標準,男性應考人為六分十秒以內,女性應考人為六分四十秒以內。
四等考試 第一試 移民行政 一、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二、法學知識與英文 測驗式試題
三、行政法概要 測驗式試題
四、移民人權與犯罪偵查概要 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五、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六、社會工作與移民實務概要 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第二試 體能測驗(以心肺耐力測驗一千二百公尺跑走實施) 及格標準,男性應考人為六分十秒以內,女性應考人為六分四十秒以內。

※以上考試資訊皆以考選部正式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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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慶班: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69號1F       (02)2331-0905  中 壢:桃園縣中壢市中正路264號1F  (03)425-4978
 台 北: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之1號1樓    (02)2312-1200  嘉 義:嘉義市中山路500號1F     (05)225-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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