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次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甄試日期在97年舉行,報考條件為年齡不限且高中(職)畢業即符合考試資格。考試類別眾多,如:技術士操作類、技術士化驗類、技術士裝修類、技術士工程類、營運士營業類、營運士行政類、營運士業務類-抄表工作等。97年的錄取名額共有230名,又以營運士業務類為名額最多,除共同科目外,專業科目為企業管理概要及英文,針對本科系學生是一大福音。以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並依各類科錄取名額斟酌備取人員若干名。
其錄取待遇經錄取人員受僱後,依「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遴用要點」規定,以第四工等第一級起薪(25,180元),嗣後之升等、支薪、調派依台灣自來水公司有關規定辦理。自來水評價人員已確定將在99年11月舉行考試。建議有心報考考生應提早做準備。
各區管理處工作職掌:
甄試類別 |
工作性質 |
甄試方式 |
技術士操作類 |
一、水庫集水區與水源保護區保育工作之規劃及執行事項。
二、統合運用水源及有效調配水量,平衡區間水量水壓供給之業 務事項。
三、供水區域內新擴建及改善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相關業務事項。
四、水源、水庫之保育管理維護及貯水、導水、淨水、廢水處理、送配水機電各項設備之操作及維護事項。
五、前款各項設備之修復及改善事項。
六、檢漏、修漏之規劃及執行事項。
七、營運業務之規劃及執行、水表管理、裝修及違章用水之處理事項。
八、物料之採購倉儲、收發及管理事項。
九、其他有關該區供水、售水及相關業務事項。
十、 辦理人事管理相關事項。
十一、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等相關事項。
十二、辦理政風相關事項。 |
第一次:筆試
1.共同科目:包括一般法律常識、公民、電子計算機概論及國文閱讀測驗等(30%)
2.專業科目:
(1)高中(職)物理化學(35%)
(2)基本電學(35%)
1.第二試: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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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士化驗類 |
水質取樣、檢驗、紀錄、分析與水處理等業務。 |
第一次:筆試
3.共同科目:包括一般法律常識、公民、電子計算機概論及國文閱讀測驗等(30%)
4.專業科目:
(3)高中(職)物理化學(35%)
(4)高中(職)分析化學及檢驗室操作需知(35%)
第二試:口試(擇優參加口試) |
技術士裝修類 |
管網設備之檢測維修、用戶新裝試壓、水表裝拆、維修及校驗等業務(須從事測、修漏、裝拆水表等外勤工作)。 |
第一次:筆試
1.共同科目:包括一般法律常識、公民、電子計算機概論及國文閱讀測驗等(30%)
2.專業科目:
(1)高中(職)配管裝修(35%)
(2)配管與儀器操作原理(35%)
第二試:口試(擇優參加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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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士工程類 |
測量、設計、繪製圖、施工、監工等業務。 |
第一次:筆試
1.共同科目:包括一般法律常識、公民、電子計算機概論及國文閱讀測驗等(30%)
2.專業科目:
(1)高中(職)土木及水管理設施工(35%)
(2)電腦繪圖(Auto Cad)(35%)
第二試:口試(擇優參加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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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士業務類 |
從事服務所、營業所營收等業務。 |
第一次:筆試
1.共同科目:包括一般法律常識、公民、電子計算機概論及國文閱讀測驗等(30%)
2.專業科目:
(1)企業管理概要(40%)
(2)英文(30%)
第二試:口試(擇優參加口試) |
營運士業務類-
抄表工作 |
從事抄表等外勤業務。 |
第一次:筆試
1.共同科目:包括一般法律常識、公民、電子計算機概論及國文閱讀測驗等(30%)
2.專業科目:
(1)企業管理概要 (40%)
(2)英文(30%)
第二試:口試(擇優參加口試) |
營運士行政類 |
從事工程用地取得作業、不動產活化、土地帳務處理等業務。 |
第一次:筆試
1.共同科目:包括一般法律常識、公民、電子計算機概論及國文閱讀測驗等(30%)
2.專業科目:
(5)土地法規(35%)
(6)民法物權編(35%)
第二試:口試(擇優參加口試) |
一、口試:占總成績20%,口試以面談方式,觀察心智精神反應狀態等,口試分數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1.儀態占20%(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2.言辭占20%(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3.才識占60%(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工作適應性)。
二、報考技術士操作類、技術士裝修類、營運士業務類抄表工作應考人,應經體能測驗合格後始能參加口試;其測驗方式以揹負10公斤砂包,於3分鐘內完成400公尺跑步為合格。
分發區處 |
工作轄區地點 |
工作性質 |
第一區管理處 |
基隆市、台北縣淡水、文山、萬金、貢寮鄉 |
1. 技術士操作類需從事廠、場、站三班制輪班操作。
2.淨水場站操作輪班為24小時分3班輪流制。 |
第二區管理處 |
桃園縣市、台北縣林口鄉 |
第三區管理處 |
新竹縣市、苗栗縣 |
第四區管理處 |
台中縣市、南投縣 |
第五區管理處 |
雲林縣、嘉義縣 |
第六區管理處 |
台南縣市 |
第七區管理處 |
高雄縣市、屏東縣、澎湖縣 |
第八區管理處 |
宜蘭縣 |
第九區管理處 |
花蓮縣 |
第十區管理處 |
台東縣 |
第十一區管理處 |
彰化縣 |
第十二區管理處 |
台北縣 |
北區水表修理場 |
桃園縣 |
南區水表修理場 |
高雄縣 |
各區工程處工作職掌:
一、水源開發及區域性自來水系統,水庫下游自來水工程及供水需全盤性考慮
之新市鎮、工業區供水工程之規劃、設計、施工。
二、自來水系統重大新擴建工程之設計、施工。
三、人力資源管理相關事宜。
四、歲計、會計及統計等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