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別 |
報名資格須具備證照種類 |
配電線路維護養成班 |
1.持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配電線路裝修」技術士證者,加計筆試總分:甲級25%、乙級15%、丙級5%。
2.持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甲級或乙級「室內配線(屋內線路裝修)」、乙級「配電電纜裝修」、乙級或丙級「用電設備檢驗」、甲級或乙級「工業配線」等技術士證之一,或經濟部甲種電匠考驗合格者,加計筆試總分5%。 |
變電設備維護養成班 |
持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變電設備裝修」技術士證者,加計筆試總分:乙級15%、丙級5%;持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甲級或乙級「工業配線」技術士證,或經濟部甲種電匠考驗合格者,加計筆試總分5%。 |
輸電線路維護養成班 |
持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輸電架空線路裝修」或「輸電地下電纜裝修」技術士證者,加計筆試總分:乙級15%、丙級5%。 |
東部電力維護養成班 |
包含以上班別所列全部證照及加計標準。 |
起重技術養成班 |
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取得下列任一起重機操作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證書或技能檢定資格者,加計筆試總分5%:
1.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操作。
2.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操作。 |
電銲技術樣成班 |
具備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所頒發下列電銲操作證照之任一類別所具任一銲位,加計筆試總分5%:
1.一般手工電銲。
2.氬氣鎢極電銲。 |
備註:持有上表所列多項證照者,以其中一項證照擇優加計。 |
8.本甄試錄取人員如經發現有下列不得進用為國營事業人員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將予退訓、不予進用或終止勞動契約:
(1)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或業務侵占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3)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不在此限。
(4) 依法停止任用、派(僱)用或聘僱。
(5)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6) 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98 年11 月22 日以前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
(7) 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且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
(8)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設籍未滿 10 年者。
考試科目:
一、筆試
班別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配電線路維護養成班 |
1.國文(10%)
2.英文(10%) |
A.物理(30%) |
B.基本電學(50%) |
輸電線路維護養成班 |
A.物理(30%) |
B.基本電學(50%) |
變電設備維護養成班 |
A.物理(30%) |
B.基本電學(50%) |
東部電力維護養成班 |
A.物理(30%) |
B.基本電學(50%) |
電機運轉維護養成班 |
A.電工機械(30%) |
B.基本電學(50%) |
機械運轉維護養成班 |
A.物理(30%) |
B.機械原理(50%) |
土木工程養成班 |
A.工程力學(30%) |
B.測量、土木、建築工程概要(50%) |
綜合業務養成班 |
1.國文(20%)
2.英文(20%) |
A.經濟學概要、法律常識(30%) |
B. 企業管理概論(30%) |
起重技術養成班 |
1.國文(10%)
2.英文(10%) |
A.物理(30%) |
B.機械及起重常識(50%) |
電銲技術養成班 |
A.物理(30%) |
B.機械及電銲常識(50%) |
1. 共同科目:國文為測驗式試題及寫作一篇,英文採測驗式試題。
2. 專業科目:各班別之專業科目A採測驗式試題;專業科目B採非測驗式試題。
二、體能測驗及現場測試:各班別須接受以下測驗(試),其受測項目詳如下表,任何一個項目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報考前請注意各班別所規定之體能測驗與現場測試項目審慎選擇。
二、體能測驗及現場測試:各班別須接受以下測驗(試),其受測項目詳如下表,任何一個項目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報考前請注意各班別所規定之體能測驗與現場測試項目審慎選擇。
項目 |
施測簡述 |
合格標準 |
須受測班別 |
1. 綜合體能測驗 |
交互蹲跳 |
40秒內正確完成10次。 |
第一至九班 |
2. 單槓引體向上測驗 |
上槓後,以「鐵槓高於頭頂,引體向上,下顎超過鐵槓」計為1次,須連續完成要求次數後才可下槓觸地。 |
3次
|
第一至六班,
第九班 |
3.現場適應性模擬
(上下鷹架) |
1.爬上4公尺高之鷹架,繞行一圈後,由另一側下架。
2.全程依測試說明操作安全繩、安全?、安全鍊條及指定工具等。 |
3分鐘內完
成各項規定操作且無不安全動作。 |
第一至九班 |
4.識圖、辨色實作模擬(接線操作) |
1.依指示辨別導線顏色。
2.利用現場提供之工具,在接線盒上,將導線依監考人指訂之顏色,接上正確位置。 |
2分鐘內正確完成。 |
第一至九班 |
5.辨識設備標示牌 |
1. 依指示於距離4公尺處分別以單眼及雙眼讀出5片標示牌(寬9cmX高22cm)內的文字、數字及英文字母(字高至少2cm)。 |
3分鐘內正確完成 |
第一至九班 |
綜合業務養成班施測方式同上,但應考人得以任一眼施測。 |
1.5分鐘內正確完成 |
第十班 |
6.高處垂吊物 |
1.在距樓板約20公尺高處徒手以繩索拉起置於樓板之5公斤物品至高處指定位置,再將之垂降放回樓板指定位置。
2.全程依測試說明操作安全用具及指定工具等。 |
3分鐘內
正確完成 |
第一至八班 |
備註:
一、配電線路維護養成班 六、機械運轉維護養成班
二、輸變電設備維護養成班 七、起重技術養成班
三、變電設備維護養成班 八、電銲技術養成班
四、東部電力維護養成班 九、土木工程養成班
三、 口試:
觀察心智精神反應、溝通未來工作性質、暸解報考人志願、問題判斷、分析能力與工作適應性等(必要時另實施現場模擬作業)。口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